根据人社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53号)和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综治办、盐城市总工会、盐城市企业家协会、盐城市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通知》(盐人社发〔2017〕87号)要求,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近向该组织申请先行调解。现将我县部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1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阜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顾斌,联系电话:0515-87386407
特此公示。
阜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